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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推免生工作,进一步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椐国家、湖南省以及吉首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集体决策原则。

(三)保障推免生选拔质量原则

切实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原则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开展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书记

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审核组院教务办(负责审核申报者学业成绩、大学生创新性课题)、院学工办(负责审核申报者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著作专利等证明材料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推荐工作

(一)申报资格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定向培养学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

2.品行优良。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主干及核心课程仅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不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

2)第1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学业成绩”包括除“通识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课”四类);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二)申请指标

学校达我院推免生总名额为4名。

为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学校安排一定比例的单列计划指标进行直接推荐推免生。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1.第1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公共选修课外)平均成绩在本学院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

2.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全国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注:每个团体项目最多可从前3名中推荐1人,只推荐1次)。

(三)考核方式及计分

  为了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有依据的评优考核推荐目标,学院采用“量化计分方法”对申报者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计算公式如下:

G=G1+G2+ G3+G4+G5+ G6

G:个人总得分

G1:个人学业成绩分(70%

G2:学科竞赛分(8%

G3:大学生创新性课题分(8%

G4:学术论文分(8%

G5著作专利分(3%

G6综合分(3%

1. G1的计算方法为:

G1=申报实际平均学分绩点/5.0×100×70%(由学院根据教务系统进行折算和完成打分)

2. G2的计算方法为:

G2:个人学科竞赛最终得分;

C1:申报者入学以来参与“学科竞赛”的计分总和;

T1:当年所有申报者参与“学科竞赛”的计分总和的最高分。

其中:

1学科竞赛认定标准:学科竞赛仅以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相关奖励文件认可的赛事为准

2)学科竞赛加分表(简写为“X”):

获奖/项目级别

分值/

国际级一、二等奖

30

国际级三等奖

15

国家级一等奖

30

国家级二等奖

20

国家级三等奖

10

省级一等奖

15

省级二等奖

10

省级三等奖

5

3)学科竞赛加分权重(简写为“Y”):

根据赛事的A/B/C分级(详见本文附件),权重“Y”分别为1/0.6/0.3。

4)个人参赛排名权重(简写为“Z”):

根据个人在参赛中的排名(以获奖证书为准),分为:“排名第一”和“其他参与者”,权重“Z”分别为1/0.8。

5)个人参赛得分计算方法:

个人的参赛作品,同一作品在同一赛事中多次获奖,按最高计分项仅计算一次;不同作品在同一赛事中均获奖,或同一作品在不同赛事中均获奖者,均给予计分。计分计算公式如下:

C1=X1*Y1*Z1+X2*Y2*Z2+……+Xn*Yn*Zn

3 G3的计算方法为:

G3:个人最终得分;

C2:申报者入学以来主持的“大学生创新性课题”的计分总和;

T2:当年所有申报者该项计分总和的最高分。

其中:

1)认定标准:仅计算个人主持的大学生创新性课题,参与者不予计分。

2)计分标准:

课题级别

分值/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仅课题主持人)

15

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仅课题主持人)

10

注:课题内容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同一课题仅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

4. G4的计算方法为:

G4:个人最终得分;

C3:申报者入学发表的“学术论文”的计分总和;

T3:当年所有申报者该项计分总和的最高分。

其中:

1)认定标准:仅计算个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计分标准:

项目/论文级别

分值/

中文权威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15

中文核心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10

外文期刊SCI源刊第一作者(以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15

外文期刊EI源刊第一作者(以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10

注:论文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5. G5的计算方法为:

G5:个人最终得分;

C4:申报者入学以来取得的“著作/发明专利”的计分总和;

T4:当年所有申报者该项计分总和的最高分。

其中:

1)认定标准:仅计算个人作为第一作者取得的成果。

2)计分标准:

项目/论文级别

分值/项或篇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25

已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5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5

已出版的专著或作品第一作者

15

注:上述所有科研成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6. G6的计算方法为:

G6:个人最终得分;

C5:申报者入学以来取得的“综合类”的计分总和;

T5:当年所有申报者该项计分总和的最高分。

其中:

1)认定标准:仅计算个人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取得的等级奖,其他“非等级奖”或“个人荣誉”不予认可;其他获奖(学校认定的赛事清单之外的参赛获奖),须由吉首大学或校内各部门组织(以当年的组织参赛文件或通知为准)并将“吉首大学”列为第一参赛单位的赛事,其他赛事不予认可。

2)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分值/

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15

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10

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5

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10

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5

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2

(四)推荐程序

1.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综合测评

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考核,分学科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四年制测评前三学年),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3.公示

学院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并由学校再次公示和确定最终人选。

四、接收工作

(一)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专业

法律硕士、民族法学硕士

(三)申请材料

按吉首大学有关文件要求填报。

(四)复试工作

    按《吉首大学招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进行。

五、工作监督

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行为,发现学生在推免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其录取资格外,另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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