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立法研究基地),是2023年由省人大常委会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从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咨询与服务的专门机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立法研究基地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工作职责:1.受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2.参与地方立法论证咨询或者受委托对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事项等重要问题进行论证咨询;3.受委托组织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听证;4.受委托对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5.受委托开展法规草案表决前评估或者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6.受委托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进行评估;7.受委托搜集和整理立法信息资料;8.受委托开展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9.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其他立法工作任务。
本立法研究基地由吉首大学副校长姜又春教授担任基地主任,法学院院长郑牧民教授担任执行主任。主要成员包括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商学院、州人大常委会、州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等理论和实务专家。
成立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陈飞副主任、胡旭晟副主任、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兴安委员、孙炜东委员、新疆吐鲁番人大常委会买买提·沙吾提主任等省部级领导先后莅临立法研究基地进行指导。
本立法研究基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取得较丰硕成果,撰写了《湘西自治州地理标志产品立法保护研究》《湘西自治州生育率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调查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若干规定》《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条例》等立法调研报告,主持起草《湘西自治州“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草案)《湘西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芷江侗族自治县和平湖保护条例》(草案)《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湘西自治州“十五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草案)《芷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立法条例》(草案)等横向课题,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布置的50余部法律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深入参与州人大常委会、州司法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等单位的立法实践和调研,为地方法治事业特别是湖南省立法事业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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