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吉大发〔2026〕37号)《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6〕1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郑牧民、张旺
副组长:向达、任倩
组 员:龙森、郭梦瑶、于沛东、周彦君
工作职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郑牧民
组 员:向达、任倩、胡春妮、杨佶、王蒙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6〕13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8名。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而受到处分,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制四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只舍不入);或主持获得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银、铜奖项目,或主持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项目者,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只舍不入);
3.法学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四、工作安排
9月1日,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和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方案等)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月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学院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与反馈。
9月3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9月3日下午15:00开始接收申请材料:
(1)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审核表;
(3)综合测评材料的原文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的纸质档提交至院教务办(三教606)周彦君老师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395656821@qq.com,截止提交时间:2026年9月4日下午18:00。
9月5日上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推免生资格审查。院学工、团委对思想品德考核。院学工、团委、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
9月5日下午15:30,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公开答辩(三教604院会议室)。答辩内容: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主持项目(5分钟答辩)。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9月8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上报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审核。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旺老师负责;
学生学业成绩审核由学院教务办周彦君老师负责;
学生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含主持项目)审核由学院向达副院长负责;
学生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荣誉称号审核由学院副书记任倩老师负责;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组成、总分及排名由学院院长郑牧民老师负责。
9月9日-10日,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9月11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推免生名单由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考试院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月18号,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及时传达
学院要及时宣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格审核和考核
(1)材料审核。学院应列出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材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学院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17号)文件精神,制定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加强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考核。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从学生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严防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对于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学院应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内公开答辩,严格审核鉴定与计分,做好全程录音录像与存底备查工作。
3.择优推荐
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占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二)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所在学校、计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在推免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诚信教育
学院要加强推免生诚信教育,推免生录取后,如出现放弃推免资格参加统考或放弃入学资格,按放弃人数的50%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
(四)其他
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附件:
(1)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审核表;
附件4: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审核表
(3)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附件7:2027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4)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
附件: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
吉首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3日
下一条:2027年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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