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长友
职务
研究生院副院长
职称
研究员
学历学位
法学博士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湖南省立法研究会理事、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任教课程
经济法
代表论文
1.论区域环境信息协作法律机制,政治与法律(2014.4);2.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法治化之探究,人大复印资料(2014.11);3.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与4.地方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机制的优化,高等理科教育(2014.3)。
代表著作
1.《循环经济法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13.9;2.《基于文化扶贫视角下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10;3.《田家洞村调查》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11;4.《收养、赡养与财产继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10。
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1. 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研究;2. 武陵山片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绩效评价与优化对策研究。
主持省级课题4项:
1.《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研究》湖南省社科基项目;
2.《湖南循环经济型社会建设的路径研究》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
3.《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治体系研究》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研究与实践》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项目。
获奖情况
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邮箱:jsufxyggglxy@163.com地址:湖南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第三教学楼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