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李可,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学系;硕士毕业于苏州大学法理学专业,师从周永坤教授;博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师从范忠信教授。曾任职于浙江农林大学、河南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主持《角色丛理论下法官员额制“人案对接”建设模式研究》《法院内部管理的模式选择与目标定位——以司法改革为背景》《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建构》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7项,先后出版《法学方法论》《习惯法:一个正在发生的制度性事实》《法学方法论原理》《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习惯法:理论与方法论》等专著13部。曾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政法论丛》《世界民族》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省级学术奖10项。
小杨:李老师您好!
李:您好!
小杨:我想问下您主要研究哪些领域?
李:民族习惯法、民间法、司法学、法理学等方向,目前主要从事司法学和马克思恩格斯民族习惯法的研究。
小杨:那您从事教学有多久了?
李:已经有20年了。
小杨:是什么促使您学习法律这门学科?
李:主要是对法学的热爱、家庭环境和青少年时期经历的影响。
小杨:您为什么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李:希望“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传播人类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文化,把自己治学的经验和技巧传授给学生。
小杨 : 作为导师,您更注重于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能力?
李:主要是学生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小杨:您目前还招生吗?
李:招生。也欢迎大家报考我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如果有这方面想法的,可以给我发邮件。我的工作邮箱是bishuitan@aliyun.com。
小杨:您对招收的学生有什么要求吗?
李: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独立思考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当然首先要热爱本学科,有吃苦耐劳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