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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媛)923日晚1930分,我院邀请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科带头人,哈尔滨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孙光妍,于齐鲁楼进行题为“红色司法理念的传承”学术讲座,讲座与谈人博士谢时研和法学专业学生参与会议,讲座由郑牧民主持。

讲座内容聚焦中华优秀法治文化中包含的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时期红色法治文化。孙光妍首先介绍了红色司法理念”在哈尔滨解放区的传承、探索与创新中为核心的,红色革命司法传统法治的概念,并就红色法治文文化这一话题,她提出,红色法治文化的核心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实事求精神,贯彻群众路线等原则。

讲座与谈环节,郑牧民表达了在讲座中的心得,他表示我们当下的司法理念与指导思想都传承了红色司法理念。法的本质是具有中国特色,为人民所服务的。好的法治理念需要有良好的信仰与人品作为支撑。谢时研提到,通过孙光妍的介绍与讲解,他深刻地感受到了陕甘宁边区红色司法理念的历史内涵与底蕴。

随后提问环节,同学们与孙光妍教授就“枫桥经验与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否一脉相承,二者是否有联系?”等问题展开了友好的交流与探讨,对于同学们疑惑的地方,孙教授耐心地进行了解答,现场氛围十分融洽。

本次讲座,在场师生受益匪浅,纷纷对孙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示由衷感谢。红色司法理念历史的回顾与传承有利于我们不忘初心,不忘来时路,永远前进在法治的道路上。

审核责任人 :谭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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