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4]30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郑牧民
副组长:彭献忠、吴永清、段武城、魏风劲
领导小组成员:杨川、周彦君、向准、林旭鑫
(二)基本职责
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审定;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选拔、考核,上报拟转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原则。转专业工作尊重学生的志愿与爱好,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转入学生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保障质量原则。学院充分考虑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的承载力,合理申报接收转入学生计划,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不能适应转入专业要求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区)的文史类生源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仅招理工类的。
8.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9.无正当理由者。
四、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转出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应在2024年6月19日18时之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和符合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学院。
2.审核材料。2024年6月20日前,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材料进行审核。
3.转出审核结果提交。经审核无异议后,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工作,并将《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在6月2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转入流程
1.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同学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6月21日,对各学院同意转入我院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院组织选拔和考核,择优录取。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同学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选拔和考核。面试为学生兴趣和专长(25%)、思辨和表达能力(25%)、逻辑推理(25%)、整体综合素质(25%);笔试为政治素养(30%)、道德素养(30%)、法律素养(40%)。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分别占比50%,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合计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时间为6月23日19:00—20:00,地点为第三教学楼(根据人数待定具体教室)。面试时间为6月24日20:20开始,地点为法管学院会议室。符合转入条件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按笔试和面试相加总分择优录取。
3.转入审核结果提交。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在7月1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拟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1.根据“转专业基本原则”确定法学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拟接收转入总人数。法学专业拟接收30名同学转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拟接收2名同学转入。
2.法学与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对高考选科无要求。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3.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如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学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