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办学的思路:
吉首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6年,并开始招收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2000年升格为本科,开始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006年法学专业被确定为校级重点专业,同年获法学理论硕士点。2011年被确定为校“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2012年被确定为校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特色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和法学专业实际,法学专业确立了以培养面向中西部地区基层实务部门,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以法学专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通过对法学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培养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计、教学方法、科研旨趣、体制机制等保障措施全面综合改革,有效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办学思路。
法学专业办学的措施:
1、全面修订法学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标准,按照“必要、集约、最优”的原则,对课程体系进行全面的整合和优化,课程体系设置采用“平台+模块+课程群”的结构形式。整个课程体系包括四个课程平台: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和实践教育课程平台,支撑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协调发展。根据法学专业特点,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统筹优化、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提高有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课程的地位,将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设置为学科方向课,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方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专业人才培养过程。
2.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
一是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学设置为学科基础课,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二是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三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四是课内课外相结合,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和竞赛活动,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思维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3、加强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
在推进研讨式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立项——研究——实践——逐步推广”的实施路径,在教学上把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紧密结合。
专业实务案例分析课由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采用介绍案件——分析案件——师生共同讨论案件——教师总结四个步骤完成教学任务,使教学过程与社会紧密结合,理论教学与实务课教学紧密结合。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制定专业课程教学标准,使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推进课程教学的信息化改革。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国家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法律人才培养需求以及吉首大学的办学定位,确立“重基础知识、重职业能力、重人文素养”三重一体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即将重基础知识、重职业能力、重人文素养有机地融入各培养环节,以培养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较强的法律职业能力与高尚的法律职业素养、能“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一种培养模式。并探索出“人才培养个性化”、“课程体系设置特色化”、“师资队伍建设复合化”、“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元化”、“协同育人机制科学化”、“学生考评机制多样化”、“法律实践教学实战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化”、“学科与专业发展联动化”等“九导向”作为“三重一体”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实施路径。
5、探索协同育人体制机制
法学专业与湘西州、张家界、怀化、铜仁、重庆等周边地区的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探索与法律实务部门密切合作的培养新机制。法学专业将在原来所建成的25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将再建设5个以上的实践教学创新基地。继续深化“派出去”和“引进来”的联合培养机制。一方面,定期派遣学生到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同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前往实践教学基地挂职;另一方面,法学专业聘请实践教学基地的业务骨干为兼职教师。健全“高校+高校”协同育人新机制
6、优化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学校将继续完善现有的吉首大学律师教育学院、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刑事侦查实验室、部省共建的文化产业管理综合实验(法学共享)室、公共管理实验室、案例分析室等校内实训基地。加大校内实训基地的投入,配备专门实验人员,引进法学实验教学软件平台,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采取“派出去”和“引进来”的共建方式。一方面,定期派遣学生到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同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前往实践教学基地挂职;另一方面,法学专业聘请实践教学基地的业务骨干兼任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法学专业的教师和学生获得了良好的研究和实践平台,促进“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了产学研相结合。
7、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管理决策系统,改革教学目标实施系统,学质量支持系统是人才培养过程的前端控制,构筑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构建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完善教学质量激励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