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民族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及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兼学院复试应急管理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教师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分民族法学、法律硕士、公共管理三个复试工作组,具体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各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名,且应具有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四)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小组每个评委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秘书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并统计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计算平均分成绩。评分记录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复试场所。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初试成绩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对应的分数基本线。我院各专业复试线参考国家线B类地区线执行,详见下表:
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民族法学 |
316 |
42 |
63 |
法律(法学) |
316 |
42 |
63 |
法律(非法学) |
316 |
42 |
63 |
公共管理 |
165 |
39 |
78 |
具体名单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资格名单。
(三)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报考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报考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低20分且不得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五)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
(六)因上线生源不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不设差额。
符合第(三)至(五)项规定条件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
四、考前事项
(一)建立联系和提交资料
2023年4月3日之前,研究生办公室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提前通知考生做好复试的准备。
第一志愿初试合格考生请加QQ群:585347299 (法管学院2023第一志愿复试)。进群申请需注明姓名、专业。
第一志愿考生应于2023年4月6日17:3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jsufgyjs@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应留存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1.综合测评材料:
(1)个人简历。
(2)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印章或成绩单专用章)。
(3)大学或在职期间获得的法考证书、其他奖励证书。
2.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9)《吉首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吉首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须知。
(二)心理测试
复试考生应按学校规定完成心理测试,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心理测试指南详见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三)复试费标准:12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详见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
(四)体检。由考生自主进行,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4月9日;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地点
吉首大学3教(布达拉宫)北楼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长共为 120 分钟。
(五)复试项目及程序
时间 |
项目 |
形式 |
考试对象 |
地点 |
4月8日 |
9:00- 11:00 |
笔试: 民族法学 |
闭卷 |
民族法学考生 |
6教60212教室 |
笔试: 法理学 |
闭卷 |
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考生 |
6教60213教室 |
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 |
闭卷 |
公共管理考生 |
6教60214教室 |
14:00-17:3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情况 |
面试 |
所有考生 |
书记办公室 |
英语能力测试 |
面试 |
所有考生 |
学院519—1教室 |
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测试 |
面试 |
所有考生 |
民族法学与法律硕士在会议室,公共管理在就业培训室 |
4月9日 |
9:00- 11:00 |
笔试加试: 经济法学 诉讼法学 |
闭卷 |
报考法律(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 |
就业培训室 |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民族法学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60%,(满分为500分);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A+B。
(2)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10%、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30%),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50%,(满分为500分);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A+B。
(3)公共管理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占总成绩15%、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3×50%,(满分为300分);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1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A+B。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加试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专业技能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调剂要求
我院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专业均有招生缺额(具体缺额数请参见学校调剂方案),接收调剂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法律(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为法律(法学)专业考生。
法律(非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为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
公共管理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调剂要求的考生。调剂考生应满足在2023年9月1日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方可申请调剂,不符合者的调剂申请视为无效志愿。
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方案将另行公布,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将在吉首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