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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晚,我院邀请湖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夏新华在模拟法庭作题为《显学抑或绝学?》的学术讲座。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本次讲座,副院长郑牧民主持讲座。

夏新华从“显学”抑或“绝学”的地位之争和“法学”抑或“史学”的定位之争分析了法律史学科的史学与法学的交叉性特征。通过运用“周期律”这一理论分析工具,夏新华认为在中国法律史学科中亦存在“显“和”绝“的周期循环,在不同的时代中“显“和”绝“亦是循环往复的,这里的循环往复即是法律史学科发展中的周期律。在中国法律史发展阶段的具体阐释中,夏新华从“改革开放前30年法律史学科的兴衰历程”与“改革开放后40年法律史学科的兴衰历程”两个方面具体阐释了不同时期法律史学科的兴与衰。他从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等四个角度详尽阐释了法律史学科从”显学”到“隐学“再到”边缘化“的转变。最后,夏新华表示,进入新时代,法律史学人必须敏锐地认清学科发展的周期律,把握学科发展机遇期,促进法律史学科再现辉煌。

互动问答阶段,在座学生针对讲座中的观点和困惑展开讨论,积极提问。夏新华教授就提出的问题与在座学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耐心为大家答疑解惑。

此次讲座思辨性和学术性强,不仅拓宽了我院专业学生对法律史的学习视野,加深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更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审核责任人:谭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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