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和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我校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重点规划教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获奖教材或各级各类优秀教材;
2、近三年出版(包括修订再版)的教材使用比例应达到所开设课程总数的50%以上;
3、根据课程改革和教材变化的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使所用教材能够直接体现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最新发展水平。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一般应选用同一种版本的教材。
5、为方便学生选课,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改革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选用教材应保持2~3年内相对稳定,不能因教师的调换而随意更换教材。
(二)教材选用程序
所有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牵头,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经过所在系(教研室)充分讨论后推荐选用教材。每学期期中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由课程负责人确定使用教材种类,经学院审核后,报教材中心购置。
(三)教材选用保障
(1)学校教材管理部门每学期定时发布教材出版信息,提供优秀教材展示,为教师选用优秀中、外文教材创造必要的条件。
(2)学院积极配合学校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及时在网上填报教材征订计划,保证新教材按时到位。
(3)学院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教材选用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教材的课前到书率。
二、教材的征订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填写《政管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并经院(系、部)分管负责人审核后,交教材采购单位进行教材征订工作。
教材征订计划经学院审定后,一般不予更改。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教材,须经主管院长审批,并与教材采购单位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
自编讲义或辅助教材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印刷。未经批准,教师不能自行定购教材或向学生推销本人主编或参编的教材。
三、教材的采购与领用
教材采购单位要确保课前到书率达到97%以上。
教材采购单位要对教材采购工作做到认真负责,以确保采购的教材为正版教材,严禁盗版教材进入课堂。学生在新学期上课前要预缴书款,开学后按通知结清所有教材款,多退少补。
教师用书在教材无变化的情况下,一般两个轮回领用一次,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凭教学任务书到教材采购单位领取,相关费用由教材采购单位承担。
本制度解释权学院授予主管副院长